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1971执保10693号

李峰: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李峰诉被申请人肖亚明、黄琴琴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保全依据为(2020)粤1971民初18944号民事裁定书],本院已依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现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联系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0769-8610****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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