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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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000元及利息1150元,并自2020年5月1日起按照年利率6%继续向原告支付利息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法院申请执行,逾期则不再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