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阳市江河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阳市昊晟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牌号为豫Q×××**的汽车一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河南安阳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