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禁止***殴打、威胁、辱骂***。

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如***违反上述禁令,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判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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