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青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822执593号

蒋杰:

你罚金一案,(2020)川0822刑初93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处罚金3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你主动履行罚金3000元。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2020)川0822刑初93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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