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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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0504执恢336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后,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5)龙马民初字第1320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执行中本期执行金额已支付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