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华升嘉良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华升嘉良投资有限公司价值1550785元的财产。

保全期间不得支取、转存、转让、变卖、赠与、毁损、抵押、隐藏等。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9-14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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