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9﹞鄂06**民初65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程序。

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可再次申请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主执行官张正刚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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