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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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朝阳市凤凰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煤款及运费2,944,691.5元; 二、被告朝阳市凤凰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违约金2,672,000元; 以上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1,117元(原告预交),保全费5,000元,合计56,11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