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施类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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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流市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0981执927号 陈梅、梁光健、范仙柳: 关于陈梅申请执行梁光健、范仙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梁光健、范仙柳在本院(2019)桂0981执109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流市支行与被执行人梁光健、范仙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有余款可供执行,我院于2020年4月17日裁定扣留、提取上述余款17587元用于清偿本案债务,其中17461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陈梅,126元缴纳行费,至此,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