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鹤岗市隆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务转移合同纠纷
法院 佳木斯市东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轮候查封被执行人鹤岗市隆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二、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并负责保管被查封财产,因被执行人过错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未经本院准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该财产。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7-02
发布日期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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