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财产保全告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北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告知书

(2020)桂0981执保247号

苏健:

本院在执行苏健与陈伯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保全人苏健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本院立执保案号办理,现将财产保全情况告知如下:

在办理本执保案件过程中,本院对被保全人陈伯源的银行存款、工商登记、不动产、车辆、网络资金进行了查询,查明被保全人陈伯源无财产可供实施保全,我院将上述查询反馈结果告知给申请保全人苏健,现本院以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对本执保案件进行结案。

特此告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文湘07**-6361770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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