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渝0241民初676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上诉人***借款本金1,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7年2月25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三、被上诉人***、***对借款本金1,100,000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4,700元,减半收取7,35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7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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