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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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渝0241民初676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在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上诉人***借款本金1,1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1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7年2月25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三、被上诉人***、***对借款本金1,100,000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驳回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4,700元,减半收取7,35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4,7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