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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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讷河市振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原告***要求被告***偿还欠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受理费3,196.00元,减半收取1,598.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4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