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姜丽丽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清算款121650元;

二、被告姜丽丽于本判决生效后按照年利息20%标准(以121650元为基数)立即给付原告***自2020年5月2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2733元(原告均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1367元,由被告姜丽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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