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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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姜丽丽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清算款121650元; 二、被告姜丽丽于本判决生效后按照年利息20%标准(以121650元为基数)立即给付原告***自2020年5月2日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2733元(原告均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1367元,由被告姜丽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