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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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汉寿县北拐木竹购销站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7执191号 汉寿县北拐木竹购销站、汉寿县人民政府: 你们行政赔偿纠纷一案,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