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秦皇岛开发区同力达环保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
秦皇岛同力达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迁安首钢设备结构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维持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冀03执异52号执行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2-28
发布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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