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凯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0107民初5836号 原告:太原凯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兀慧鑫,总经理。 被告: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太原凯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太原凯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太原凯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文娟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马雪羽 书记员李维维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