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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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51民初7876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祥,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嘉琪,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现原告***以与被告私下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起诉,且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减、免、缓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朱建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施万莉 |
裁判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