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沪0151民初7876号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祥,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嘉琪,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现原告***以与被告私下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起诉,且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减、免、缓申请。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朱建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施万莉

裁判日期 2020-10-26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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