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ROSENTHALANDREWMICHAEL关于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北路318弄威海苑XXX号XXX室的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8,000元。 二、原告ROSENTHALANDREWMICHAEL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违约金人民币240元。 三、被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252.75元(被告已预交),由原告ROSENTHALANDREWMICHAEL负担人民币50元,由被告***负担人民币1,202.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日期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