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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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墨玉县沙漠绿果园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
类型 | 保全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墨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墨玉县人民法院 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0)新3222执保42号 麦麦提居麦吾舒尔,墨玉县沙漠绿果园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申请保全人麦麦提居麦吾舒尔与被保全单位墨玉县沙漠绿果园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诉前财产保全一案,2020年10月24日你方向本院申请保全墨玉县沙漠绿果园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其厂区库房价值45000元的枣加核桃。本院依据(2020)新3222财保44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0月25日扣押了你方所申请保全的墨玉县沙漠绿果园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其厂区库房价值45000元的枣加核桃,10月25日已扣押,扣押期限为12个月。上述查封财产如需续保,请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向本院书面申请续保,逾期未申请造成该查封财产自行解封的,由你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以部分保全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