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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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桂林市永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原告***、***、***预交的受理费11175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6175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20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