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赵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赵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冀A×××××轩逸牌汽车,查封期限二年。

二、责令被执行人***在15日内将车牌号码为冀A×××××轩逸牌汽车交至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逾期交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8-30
发布日期 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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