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张士光所有的且在申请执行人处贷款设定抵押的,位于铁岭市新城区三处房产。具体位置,不动产权证号及建筑面积分别为: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温馨港湾沿街商铺***,辽(2016)铁岭市新城区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178.21㎡);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F区4幢***,辽(2016)铁岭市新城区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75.44㎡);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F区4幢***,辽(2016)铁岭市新城区不动产权第***号(建筑面积75.44㎡)。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0年10月30日至2023年10月30日止),查封期间,上述三处房产,未经本院允许,不准办理任何有碍执行的一切手续。

本裁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