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祥瑞泰富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13民初3303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满族,居民,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第三人:济南祥瑞泰富商贸有限公司,住***。

本院于2020年9月2日依法受理了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济南祥瑞泰富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立案后应预交本案案件受理费1836元,经本院依法催收后,原告***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审判员齐笑寒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车菲

裁判日期 2020-09-10
发布日期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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