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理赔款76330元;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理赔款43992.35元; 原告***、***在收到上述理赔款的同时返还被告***垫付款128元(已扣除诉讼费);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7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