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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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盱眙昊宇建材有限公司 盱眙大鹏建材有限公司 盱眙腾宇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盱眙腾宇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163元,退还原告盱眙腾宇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