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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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2017)新01民终303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同等数额的债务。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105号附1号百信幸福苑五期(蓝波湾)9栋6单元601室(产证号:2009390963)房产所有权字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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