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华气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云东燃气有限公司 昆明鑫辉检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仁寿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云南云东燃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四川华气清源科技有限公司安装费70,18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资金占用利息:以70,18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2日起按照每日0.3‰的利息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原告四川华气清源科技有限公司应同时向被告云南云东燃气有限公司开具金额183,880元的专用增值费发票; 二、驳回原告四川华气清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916元,由被告云南云东燃气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