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宝申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巢湖市中远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鑫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被告山东鑫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差欠原告巢湖市中远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2213058.35元;

二、确认原告巢湖市中远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的2213058.35元工程款在被告合肥市公路管理局欠付山东鑫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驳回原告中远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980元,减半收12490元,原告巢湖市中远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负担330元,被告山东鑫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121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9-26
发布日期 202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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