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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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海晶盐化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02民初121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60,428.00元,退还一审原告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上诉人大连海晶盐化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60,428.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