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望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贵州金绿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望谟县鑫鑫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望谟县隆兴基本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冻并划拨贵州金绿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望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存款356800.00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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