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550元,因撤诉结案,减半收取775元,由原告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余款775元由本院退回给原告。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