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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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1324民初561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个体户,住***。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个体户,住***。 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9日立案后。2020年10月27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许媛媛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费才政 |
裁判日期 | 2020-10-28 |
发布日期 | 2020-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