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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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104民初8534号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住***。 主要负责人:王兵,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冀东,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琪,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2— 本案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彦红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田丽颖 |
裁判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