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2326民初1309号

原告毛明波,男,****年*月**日生,贵州省兴义市人,农民,住***。

被告杨正忠,男,****年*月**日生,布依族,贵州省望谟县人,农民,住***。

原告毛明波诉被告杨正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4日立案。原告毛明波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毛明波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发伦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杨涛

裁判日期 2020-10-12
发布日期 2020-1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