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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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0202民初775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9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95元(已减半收取)、公告费260元,共计65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自行负担。 审判长陈小红 人民陪审员徐耀红 人民陪审员毛小菊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 代书记员罗慧华 |
裁判日期 | 2020-09-04 |
发布日期 | 2020-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