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龙事达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于2018年8月6日与被告江西龙事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地下集中式车位租赁协议》无效; 二、被告江西龙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返还原告***车位款40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35元,减半收取计467.5元,由被告江西龙事达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并将缴费凭证寄回于都县人民法院民一庭,逾期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户名: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赣州长征大道支行,账号:99×××88】 |
| 裁判日期 | 2019-5-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