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晋0107民初5902号

原告:***,女,回族,住***。

被告:***,男,汉族,住***。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李文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

法官助理马雪羽

书记员李维维

裁判日期 2020-11-06
发布日期 20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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