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旗山煤矿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唐山研究院有限公司 徐州市贾汪区北大荒养殖专业合作社 徐州矿务集团韩桥煤矿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徐州市贾汪区北大荒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510元,由原告徐州市贾汪区北大荒养殖专业合作社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6 |
| 发布日期 | 2020-0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