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1202执2656号

怀化市金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锡洋、符敏: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1202民初912号民事判决,在执行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已强制执行52580.21元、执行费780元,共计53360.21元。申请执行人已受偿全部执行款项且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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