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市分公司 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吉林省君汇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产权证号为:四国用(2016)第00XXX号土地,该土地座落于四平循环经济示范区北环城路南侧、站前大街东侧,地号为220302200210GB00XXX,使用权面积为321653.37平方米。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