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西域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玛纳斯县新湖天信商混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2017)兵0603民初34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玛纳斯县新湖天信商混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8407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8-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