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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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房屋价款77万元; 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12.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 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物业费166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408元,减半收取720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204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 上述款项可汇至句容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句容市支行。帐号:32×××95。汇款时请注明本案案号)。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