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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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2018)粤1323民初4466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四项及诉讼费用分担部分。 二、撤销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2018)粤1323民初4466号民事判决第三项。 三、变更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2018)粤1323民初4466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被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付被上诉人***、***、***、***、***231548.68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6750元,由被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负担。上诉人***预交的6750元由本院予以清退。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