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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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名下的,坐落于吉林市××区,建筑面积141平方米房产房籍; 二、查封***名下的,坐落于吉林市××区,建筑面积36.79平方米房产房籍; 三、查封***名下的,坐落于吉林市××区停车位。 上述查封房屋期限为三年,车位查封期限为一年,期限届满如需接续查封,申请人应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