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彭阳县科胜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柏盛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彭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宁夏柏盛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163元,退还原告宁夏柏盛环保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11 |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