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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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襄阳市积发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襄阳市积发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代收款11600元。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0元,由被告襄阳市积发物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