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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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精英盛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武汉市洪山区雪峰通讯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专利号ZL201420522729.0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 二、驳回原告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00元,由被告武汉市洪山区雪峰通讯经营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接到本判决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最高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12 |
发布日期 | 2020-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