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心支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彭邢军、吴红霞名下的银行存款95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或财产权益。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谭伟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03
发布日期 202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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